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🛥)康(🖕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🎠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🉑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📦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🎙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😿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👚)谱、临床(🍖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〰)发适配创新药(🥩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🗜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🤖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🤖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🤪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🔟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💕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🙌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💝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⏰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🌱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🦊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🈁)要及(🌼)时调整药(😡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🈹)诊疗需(📝)求和患者合理(🍐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🔻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😅)两规”限(🎟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🦒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🤲)件的创新药(👨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🕵)生事件等特殊情(🐜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✌)商有关部门研究(🔞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🕠)亮点是(⚽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🤔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🕠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🅾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🖐)局医药服务(😝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👠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🎦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⛸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🛣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📪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🛣)目录、商保创新(💴)药目录或(🐺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🆕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🐁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❤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📶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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