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📨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🔞)便(👘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🤾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👟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🌬)需求等数据(👋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🍙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🤑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🐏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👣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🙎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🤱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🚮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👧)面,文(📯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🗿)大传染病、(👙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🎌)的支持机制。 (🖨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⤵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🍛)任务是(⬅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✌)机构。 (🏧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👥)公布(🆔)后3个月内(📂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🤥)由影响(🥓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⏫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🔸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👟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🏟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🗂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👴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⚫)医保保障范(🏫)围的创新药。 (🛬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📄)保(🤯)创新药目录(🚆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🗺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💞)超出基本医保(☝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😵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🙅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😉)在(🌕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📏)品是(🍡)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🖋)不(🌂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🏸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🕛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🈶)格应该也是协商(🤨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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