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🚖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📴)干(🤾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🤝) 《若干措(🆖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😑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📟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🏯)线,提升(🌦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♊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🤹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🚡)资,培(🛷)育支持创新药(🐍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🆒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🦍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🈳)门提(😹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👤)染(😁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✂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👫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💶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💊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🛴)发布(💒)会上强调,首(🛐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💿)点医疗机(👪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🛷)公布后3个(🏌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🐋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💽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🌩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🖍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✈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🚮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🦉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🔁)保支付范围的可(👸)行路径。 另外(🏎),此次文件中的(⬆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🌛)立“商业健(📍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🥈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🍩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🈸)理司司(🥜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📯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🚫)创新药(🥔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🔅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🤘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😄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🕵)市(🐸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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