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📡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⛱)注意到,对(🐀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🐶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🔈)”“支(🍑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🌑)决措施。 (🔳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💉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🤷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🦃)所、医疗机构(✉)等合理确定(🥚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📈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🐃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⏲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🐢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🚫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🆗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⚫)。 在统筹(🛬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🆒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🚙)领域,推动药物(👃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😓)联动(🕥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🕞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🥋)强(📟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🕒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🔜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😦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😧)合(🐣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🏩)保目录(💐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👰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🔧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🤮)况必需的(👗)创新(🐓)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🍡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🈹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🆒)纳(🔦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🌈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🧗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🌴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🍟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🐛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🎾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💂)申(😉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🐘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🙅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👛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📹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🈸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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