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🏒)印发(🔳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🚓)展的若干措施(🧦)》(以下简称(🎍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📜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🥏)困境——(💇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♐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🧔)析,开发适(😦)配创新药研发(🌂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🤼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🐳)提出,鼓(🕸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🏇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🈷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🌬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💡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📪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🏋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🖨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🔩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🕚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📷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🏺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🐒)及时调整药品(🙇)配备或设立(🐍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⛓)品和(🧞)商保创新(🏜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🍕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🚽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⛸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📯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🌻)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🌠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🚈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🤩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😙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😽)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🐒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🖋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✨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😶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🗒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👢)示(🌲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🦅),市(🤵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🎴)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