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🍰)卫(🏣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🧡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🉑)——“研发难(🛴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♟)干措施》首(🏃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🐼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🍲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🛸)配创新药研发(🗓)需求的(🍧)数据产品(👺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🚟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📗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🔆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🏳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🍏)录(🍓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🤭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📱)展(🧞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🏾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📏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👒)重(❓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🌆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⛔)并完善多(🤴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🥊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🚬)月内召开(🛴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🍤)药(🍲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🎌)。在坚(🍌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♌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🎾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🚻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🚖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🌊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🌿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👙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🏓)用(🌪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♈)承受力的高价(😜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💻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👇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🌋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📀)新药(😤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⏪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🌦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📂)医保局相(🛌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🛵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👆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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