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🌧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😓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📲)质量发展的若(⛸)干措施(🤙)》(以下(📈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🚶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🐳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🖇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🕚)要依托全(💓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😙),做好疾(🏺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🌯)创新药研发需求(♒)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🤜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🏝)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🍪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🔫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☔)另(🎆)外,文件提出(🖤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👬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👏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😇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🤷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🚋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👨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🧐)用药、罕见病(⌚)等重(🔙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🦅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💌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🌒)录更(😤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🌬)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🌑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🤭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🐼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🐉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📜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☔)生事件等(➰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🛒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🆗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🔝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🌳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🥄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💶)示,“国家医(🤽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👀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🦉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🎼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🤺)同(✖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🍨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🦏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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