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😉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📻)新健康(🐆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🕯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💽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🈶) 《若干措施(✒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🐦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😻)临床用药需求(🤹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👰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❣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😌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🎍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🍩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🌄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👠)期投资,培育(🥂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🥓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🍩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🤯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✒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🔰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🛶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😴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🎛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🏕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😖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🤱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🥇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😙)时(🕚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🧀)床诊疗需(♒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🍷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❄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🔽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🎾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👖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🚜)新药(👟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😡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😄)理司司长黄(🤱)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🎧)创新药目录是(🙏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🚬)一(📬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♒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🦉)进(💩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🕎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✋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💺)药目(🚽)录中的药品是(💅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📲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🕍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😿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🔢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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