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💢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🧦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💸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🤨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📴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👟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🤹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🌕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🚻)式,为创新药(🥪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🛺)理的创新药(🔽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🐛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🕕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⛰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🈺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🐚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🤒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🧡)药也常卡在医(🤸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🕙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🎷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🍘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🏉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🥉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🔽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💧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⏺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😭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🐜)件等特殊情(🤧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🕖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😟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🐞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📗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🏙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💼)创新药。 (🧤) 在发布会现(🏖)场,国家(🍮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😸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🎛)是健全多(🏦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💕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🔴)支付渠道。” (💘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❕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🥄)康记者还(🐑)在发布(🎰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👃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🎩)保局相关负责(🏞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🏈)的(😨)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🤝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🏚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