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🛶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🚸)量发(👢)展的若干措(🌋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🎦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🐧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🏬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😴)病谱、临床(🎠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📿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🐺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🏺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💅)新(🔃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📂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😯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⚪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🌷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🤸)给予点对(😦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🏽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😠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🖋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🌍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⏸)重大传(🚭)染病、高发重(🦃)大慢性(⌛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🍪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🕡)善多部(🎪)门(🧖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💕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🚇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🍞)的限制)。 (🕶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🎓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🈷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👆)特殊情况必(❄)需的创新药(🐃),可商有关部(🏈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🤗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🏔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🍨)创新(🌲)程度高、临床价(📰)值大、(🐹)患者(🥁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🕗)保局医药服务(🍡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🆎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🈯)超出(🌏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🐵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🌦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🦗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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