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🅱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🔭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🗣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✳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🈯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🚙)集和分析,开(🎬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🎶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🍂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🛠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🏽)新(💖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💂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❓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💿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🙎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🦔),文件专门提(🐨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🛏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☔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🆑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🍝)支持机制。 (🐕) 此前,即使进(🏞)了医保目录,创(⬜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🥖)强调,首要任(👸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〽)疗机构。 《若干(⛅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🎭)目录更(⛸)新公布(🧔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📭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🐮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♈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👭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📊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🔦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🌙)创新程度高(🌱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🕧)本医(🆑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🤽)药。 在发布会(🍞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😊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🐥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⛎)支付(👖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🗒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🎥)同(😞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🤷)记者还(🗝)在发(👃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🖥)荐(💟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🌤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😨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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