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🥏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🏌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📱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🚛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📀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😱)研发”。具体(🎳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🏓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🛁)临(🎟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🐙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🙁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🥐)资(🈹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🐗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🥪),为(🎁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🏫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🔫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🏽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👼)主(🤚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🕢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🐪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🍦),推动药物研发(🙇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🗑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👴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⤵)药权益。 (🎿)此外,不得(🔣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⤴)、药占比等为由(✋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🗯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😨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🎤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🍎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🌌)合条件的创新(🌤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🤥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👤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📼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👃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😋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⏳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📉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🚜)供新支(🎙)付渠道。” (😮)黄心宇进(🗨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🔃)致,企业可以(🐬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🆔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🚽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🧤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✒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👱)产(🐼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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