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🚲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🥩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🤩)药企发(🖐)展困境—(😈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🍻)数(🌿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👚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😇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⏰)等数据归集(🏉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🧝)品(🥡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♋)药投资规模(🛑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🙎)本。 另(🔊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⤵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🕙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💒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💖)性(😢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😟)研发相关任(😧)务落(🍚)地实施(🌑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🥑)使进了医保(🧛)目录(🐏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🤸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🔡)药积极进(🥉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🧟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🍃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🐫)两(📵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🕝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🥊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😋)纳(👅)入医(🔱)保目录(🕘)。应对重大公(🦕)共(🔳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🗺)必(🍾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🐏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🎊)药保障体系的(🤧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🔔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💄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📹)目录同时申报(🏂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📒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🖼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👡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🔎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❄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♉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🈁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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