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🌂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🤞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🆓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👋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👻)发展困境(🥝)——“研发难(🥔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🚏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📢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🥁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🎨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🚦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👪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🍤)率。 在资(⏰)金方面(📈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😢)资(😥)规模。鼓励商业(🤔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🕘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⤴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🌶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😁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📩)研发方面,文(📁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🛐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👁)染病、(🔔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😲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📳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🥎)实施(🚌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🏰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✍)权(🚗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🦒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🏢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😮)一大亮点是提(🌥)出设立(👯)“商业健康保险(🛍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👮)创新药。 (🈴)在(🔞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👸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🔤)示(👿),“商保(📭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😚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🐀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🕰)关负责(💪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🏤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📤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🛸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🐺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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