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👠)布。中新(🕳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⚡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🔖)提到要依托全国(🥠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🥁)台(🛍),做好疾(👛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🚁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🏦),文(🚾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🍳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💊)药投资(🎡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🔷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🌱)本。 另外,文件(💮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🤸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🧦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😠)政策指导(🛌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🥕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🔺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🏿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🐁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🐂)要任务是推动创(👯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💏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🐟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🥟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🐻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🏜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🙁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🎱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😰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🧚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🏀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🎱)基本医保保障(⬛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🚚)黄心宇表示(🦒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😃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🌜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🧓)。” (🔻) 黄心宇进(🥐)一(🖇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➖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🈴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🐥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➰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👹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🖥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🗞)表示,“因为不(😁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🏏)能不一样,这(🕓)是市(📏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🐭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