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🤒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💻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🈵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🌀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👕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⛩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💉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📺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🚹)资(🏁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📕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⛷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🛶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🥡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🔌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🈯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🌤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🤷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🚐)。国家(🙄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🕥)会上强调(🚄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🈸)录更新公布后(🍗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🍐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🐂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🏫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🌍)目录数(🙋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😸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🛶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🐙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📌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🔫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🐚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🎧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👃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😹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💡)理司司(⛔)长黄(🔫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💔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😲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🔮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👽)价(🐮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🐔)。” (🖍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🧣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👕)本一致(🚓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💿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🧜)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🦃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🕌)品(🐃)是推荐(🅿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🥜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🏡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😻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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