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😴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🕳)创新药企发展困(🐌)境(🐃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🧕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💒)于创新药(🔬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🆒)临床用药需求等(🤹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🌗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🤭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🗄)健(📫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💈)理(😮)的(🚆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🤽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😙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🕉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🙌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🙈)任务落地实施并(🤗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🚭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🦏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🤐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🚎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🧠)患者(🕢)合理(🈲)用药权益。 (🚨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🧞)药目(🔮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🛀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🤙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🍹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😟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📎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🎽)化基本医保(😩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🎄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🔊)创新药纳入医(📖)保目录。应对重(🤱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Ⓜ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🦖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🐄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🌔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📴)高、临床价(🚽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🐤)理司司长黄心(🍈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🚱)用(✌)药(🏽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🏥)确基本医保保障(🤡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🅱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👪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🕶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🤚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🚱)产品设计(🌀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🏮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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