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🚆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➰)创新药高质量(🍈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✳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💾)一给(🃏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🥠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🥪)需求等数据归集(👦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🛠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👣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🍨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📥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🚋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🍜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🏈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😓)业可围绕药(Ⓜ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🍄)范围等(🔖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🍚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🙂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🚻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📌)。 此前,即(😾)使(💳)进了医(🎤)保目录,创新药(🗨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🔗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🤪),首(👂)要任务(🚺)是推动(❎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🎵)机构(🎑)。 《若干措(🌞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💐)调整药品配(🕯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🍎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🎧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😗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🐌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🎄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🉑)时纳(🛰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🐦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🌀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🎼)长(🧠)黄心(👛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📆)致,企业可(⏹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💤)的药品(🤑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⚡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🌭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👬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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