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🎫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🃏)外发布。中新(🦗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😶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🔍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🏯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🍇)据产品(🚶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🧥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🛑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🚚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🕹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🛳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🆚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🚣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🎓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📟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📡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🛢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🧝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👂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👼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🐛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🍛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🆗)品配备或设立(🌁)临时采(😉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🛏)求和患者合理(😂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🎌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🌭)用名药(👎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⏯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🛌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💢)文件中的一(📊)大亮点是提出设(♍)立“商业(🔅)健康保险(💒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🗄)商保创新药目(🈯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🆕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🤭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🤐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🛬)确基本医保保障(🚪)边界,为超出基(🕔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🛄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➕)品目录、商保(🎋)创新药目(⌚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🧛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⛏)产品设计的时(🔵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🖇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🎓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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