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🥛)7月1日(🆙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📜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🔴)《若(🏦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🛸)注意到,对(🚀)于业(🕌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🥄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💊)提出“支(🌓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🎻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🗜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🏛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🏭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😼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🚧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🌺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🗒)涉及的(👺)主规格、参(🧖)照药(🚟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🧡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🚦)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💵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🔴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🗃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📓),即使进了医(⤵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🔀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🖍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🚩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🛴)任务是(🕸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👲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🌲)构于(🙇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🎉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🤛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🆑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🏓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♍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👉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⚫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🐲)新程度高、临床(💑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📖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🛣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🗼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🚫)一致,企(❌)业可以自主(🌛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🕑)目录(⏳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🎧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💴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🛀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🛩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🏐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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