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🗳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🆑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❌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👣)”“进院难(❎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🖊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🎧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🔐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🚟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🍂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🐒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🚌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🌴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🏬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🔷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📒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🐰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🚸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🐯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🌌)策解读发布(🚒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🤣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🕰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🉐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🏳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🕗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🎗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➿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♒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🎴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🌑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⚽)的创新药纳入医(🥄)保目录(🔍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🙂)支付范(👽)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😠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🌧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🛏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💉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😖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🎟)全(🦉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🦔)障边界(🌜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♑)示,“国(🎶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🔟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🏾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💰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🐹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🍙)的是(⛰)推荐,而(🅱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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