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🥂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👂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🕘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🅱)台,做好疾病(⏫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🌃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📟)科研院(🙌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💕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💬)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🏟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💊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🛣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🐆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💃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🦊)对点政(🕜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🖐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🏸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🛣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🍫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🤤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🦐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🉐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🎟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🥤)施》提(🏩)出,鼓励医保(🛑)定点医疗(🛅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🖕)用药(🎰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🐴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🕍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🈂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🤾)条件的创(😟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🌵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🌝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💷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🤲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🚷)入创(🦌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😔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🦕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📸)一步。该目录(😃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⛺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😡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🚲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🆕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❗)荐进(🔌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🦇)”。国家(🏸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⛵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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