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♌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🐽)布(⚽)。中(🚈)新(🍇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🕴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🌟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🎞)“支持医保数(☕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👤)药企业、(📆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🍷)大创新药投资规(🤘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🔈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🔯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🛍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⬆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🍗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🔒)物研发国家科技(🆙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✳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🚤)任务落地实施并(🎂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👰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💁)”环(❣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🐎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😢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🐈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㊗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🅱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🎥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🏻)构用药(🎌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💡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😇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🍈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🌄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📮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🖐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🐅)、临床价值大、(🌵)患者(😔)获益显著且超(😧)出(🕞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⤵)药。 在发布会(🔎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📧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🔹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👵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🎢)现(🛡)商保(🚊)创新药目录与医(🕖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💮)目录、商保创新(🌨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😜)新药目录(🔈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🌮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💍)这(🐡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💋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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