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♊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🦅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🍾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🐶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🕢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👜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🌈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⏰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💎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🐐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🕙)创(🦑)新药投(💰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📤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🍰)同步申(📳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🛥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✝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🎊)推动(🖱)创新药(🧀)研(🐷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🐺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🌼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🌗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🦖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🗼)会上强调(☕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🤯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♓)配备或设立临时(🎦)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🔐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🦔)以(📣)医(😮)疗(🎯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🅱)两个规格的限(🐚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🤱)公共(🛡)卫生事件等特殊(🔌)情况必需的创新(🐗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🐖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😿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🐓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🛹)家医保局医(🌑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🗨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🔋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🚁)目录将明确基(🧡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🗑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👯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🎤)的药品是推荐(🙊)进入商保(🎖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👽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🗡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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