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🤲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🦋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⛵)业界(🌓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🍲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👪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🧠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♌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🥓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🍴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⛺)业可(😈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⛽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💦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🚞)格(🛂)、参照药(😄)、支付范(🅱)围等开(🧜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🥂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🍆)点领(👽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🔘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🕉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🧥)中心副主(😮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🤱)创新(📀)药积极进(💧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💃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🐕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😷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😁)。医(⛔)保目录内谈判(😩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🏨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🔳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🕛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🌚)大公共卫生事(🅱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👛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🏢)称商保创新药(🕎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🔼)本医保(⬛)保障范围的创(😃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📍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💰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🚕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🧢)道(👄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🥋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🍔)业(🌷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🍹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⏺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✝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🎧)价格应该也是(🖥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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