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🥜)发(👁)展的若干(🌭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⚽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🔞)持医(😯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🆘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🔩)发方(🏓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💍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🔩)康保险(🛴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📺)业健康保险公司(🚏)通过创新药投资(🕢)基(🌺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📁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📯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😸)家药品监管部(🎍)门受理的创新(🐿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🛋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🕶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♓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🤚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♉)落(🤯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💱)动的支持机制(🏗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📢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🤖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🛂)开药事会,根据(🎳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🕥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😊)品目(💔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🗿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🕉)路径。 (🦁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📲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😸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🤤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🕍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🍀)步。该(⏲)目录将明确基本(😀)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👜)超出基本(💀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🍒)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💣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🈲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🏋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🧠)业(🍰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👢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🐹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🌐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😨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📘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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