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🔋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🌹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🛏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🍬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💶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🔳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📘)药研发需(⏲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😇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🤫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🎗)局研发管线,提(🤼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📋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😌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🦕)。 (⏰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➕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🏢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👦)用药、罕(🍑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📭)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🍠),即使进了医保(💪)目(🈹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👋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🧔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🛂)机(🎲)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🐖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🍣)机构于药(⬆)品目录更新(🏜)公布后3个月内(😤)召开药事(🙆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🤗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😫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🐝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😦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🗼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🎪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🙂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⛩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👻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🌺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🐘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📇)价值(🏧)创新(🤑)药提供新支(👑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💢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🏚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⬇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🦐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😤)保局相关(📀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