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🛒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🈳)卫生健康委印(🦂)发的《支(🎨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🤰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🏡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💓)便提出“支持(🈂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🍽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🎳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💬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🍒)局研发(🕜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⌚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🚼)新药投资(🚇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🐨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📌)的耐心资本。 (🈂)另(🍄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🔣)请获得(🤘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🦁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📜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🌽)、罕见病等重(🕓)点领域(🗨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🧥)进了医保(😞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🐶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🙎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🛁)会(👢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🎍)目录(🌚)内谈判药(🍗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🍭)。在坚持“保(📶)基(💽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🎮)创新药纳(📉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🥖)况必需(🔱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🥪)次文件中(🏿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🍤)著且超出基本医(🥕)保保障范(❇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🍜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😗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🔝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🦔)支付渠(🎋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🥛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🏐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🤲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🧒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🚆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🏗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🕦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🦂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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