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🏃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⚫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👯)》)对(🐦)外(😾)发布。中(💽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💩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🌏)付难”,文件都(🌖)一一(🛏)给出解(🥔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🏫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🦕)研(📡)院所、医疗(🖋)机构(🐖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💆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🐷)效率。 在资金(📇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🎖)药研发提供(🐏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🈯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🚾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🌬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🌃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🗞)研发方面,文件(📕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❓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😡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👮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🎫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🥡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🗝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🗜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🗨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🍒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🍬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🈳)纳入创新程度高(🏬)、临床(🍲)价值大、(🕍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🎌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🍰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🤞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👩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🕜)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👇)致,企业可(🚏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🤺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⏪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🐶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🙃)入商(〽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🛴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🕵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🌍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🤘)也是协商(🤗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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