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🌩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♋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🐵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🖌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♟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🛥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🚆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💋)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🌇)件提出,鼓励商业(⏱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🍑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😮) 另(👕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💝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✏)业可同步申请(🙊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🚰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㊗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🤧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🛵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🙌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🐄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⛰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🆒)善多部门(🛹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🎂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📫)在(🥓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🚙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🖨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💞)时调(🎱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🦅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🥝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🔕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🔽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🖨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🎐)基础(🌟)上,按程序(🍭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✅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🍹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🗳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❔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🈷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💄)药提供(🈁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🗼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💯)同时申报、同步(🌷)调(⛺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🆕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🕤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⛑)还(👽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💪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🍲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🐅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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