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🆑)卫生健康委印发(🏡)的《支持(📖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☝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😝)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🍁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📙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📲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⭕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🍱)数据产品(🥓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🔭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🐚)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🍉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💹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🚱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🆑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🐅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🉑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📙)病、高发重大慢(🏨)性病、儿童(🛂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😇)制(🔲)。 此前,即使(👶)进了医保目(🦋)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🤑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🎴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🏃),首要(🙌)任务是推(🖲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🆗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🏎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🧒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😟)道,保(🚓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🆖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🚪)保目(🌿)录内谈判(🛅)药品和商保创(😘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😄)受“一(🎬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🚀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📚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➿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🏿)保险创新药品目(💽)录(💛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🖐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👽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🤝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🗺)明确基(😔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🌝)保(📵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⤵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💊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📊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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