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🏂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🔇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🎒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📊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🗻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🛥)平台(🈂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🆕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📫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💻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🚄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🐡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🛡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👵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👀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🏪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🍎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🌍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🗓)了医保目录,创(🐑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📝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🆑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🔝)读发布会上(🐒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🦕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🐧)保定点(🕞)医疗机构于(🤛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🤾)开药事会,根(💒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📳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🧚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♒)影响(⏰)创新(🌰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🏀)“一(🦇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🐯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📹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🕡)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🍖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🍅)健康保险创(🏹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🌱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🆒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🏭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🐟)同步调整,程(🏙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😻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📡)报两者。” (😤) 中(✔)新健康记者还(🔰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🏷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🗽)的产品设计的时(🎱)候定位可能不(👱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🍂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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