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🈚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🙄)的《支持(🍿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🤹)若干措施(💂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🚭)康注意(🔄)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🚵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😰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💯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🍼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🔪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🏋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🚵)药投资(🍯)基金等多种方式(🥓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🌥)创新(🚬)药(😃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㊗)请(🖲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🔻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🚇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🍛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🥎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💼)创新药物研(🤘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🎵)传染(🍟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🦉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🛫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❔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🗑)商保创(🌕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🆒)制(即(✳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🌙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🎬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🛹)药,可商有关(🐹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🏛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🔔)件中的一大亮(🖱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🌵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🚊)本(🦏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🤛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🏞)是健(😗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🙁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🚂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🌅),为超出基本医(📲)保承受(🐊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🍧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🍘)保局相关负责(🙄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🦄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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