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🙀)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🧝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🛬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🎴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🎧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🙇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💭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🛢)资(🚐)规模。鼓励(🙁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🐚)投(💟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🍧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🍬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⛓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🔄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👀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🔇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🍤)范(🍧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🤷)施创新(🔏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🌱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🔫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⛎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👷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⏫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🌍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🍚)整药品配备或设(🤣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🍿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🐳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🏕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📡)不受“一品两(🐋)规”限制(即(⛽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👊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🈸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🚠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🥡)付范围的(🎧)可(🔨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🚿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⚾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🧕)创新程度高、(🏜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👬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👔)范(🎨)围的创(💔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🥕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📢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🔎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🥙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🎽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🐟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🥖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🤘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🍐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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