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👛)高质量发展(🙏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🍇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💼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👞)的创新药企发展(🥑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📤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🔻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💍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🎣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🐉)等多种(📭)方式,为创新药(🎇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🤚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🔀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🛅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🌉)点(🌀)政策指导(🕜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🤕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🎥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💏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📐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⬛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✌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⛵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🐹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🚒)录内药品(♍)可(♎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📔)药品只能有两(🍝)个规(😨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🌅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👋)合条件的创(🚅)新药纳入医(📦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🕒)事件(🌺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🦔)可行(🔊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🔡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🧥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🌳)场(🚳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🗂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🦆)表示,“国家医(📢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🖱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🔐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🏤)药(🍄)品是推荐进(🔘)入(🏵)商保,并不(🏼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🐶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🔗)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🚿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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