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⛽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👱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🔼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🌏)企发展困境——(🐬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🤳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🖤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🍮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💘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👬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🐣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👖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🎢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🈹)门受理的创新药(🖌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🏼)给予点对点政(🐍)策指导。医(🥙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🧚)主规格、(💾)参(⚡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🈷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💨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🏭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🥋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😝)进入医疗机构(🐝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🦎)定(🌻)点(🧥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🍶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🔢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😸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📢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🏺)药目(📧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🌉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🎺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🕓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🔇)生事件等特(⬆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❌)部(🏚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😮)行路(😬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🐖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🎯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🈹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👫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🍓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🐀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✒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🕊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🍪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💧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💍)的(📫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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