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💣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🏊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📢)发(🥋)布。中(👦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📼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🙎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🚈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🍠)发方向、布局(🍀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🥏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🏩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🥔)格、(🔡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🗡)推动创新药研发(🔟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🤔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😺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😄)儿童用药、罕(🃏)见病等重点领(💺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🤐)制。 此(🚷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👘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🦉)要任务是推动创(🍈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⛅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📲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🐥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🚊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〽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🐏)门研究(🏴)临时纳入医保(🐺)支付范围(🎏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💙)保创新药(😮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🐫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🍰)局医药(😓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🍜)保承(😠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❕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🐕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😟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♉)同时申(🏀)报(📌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📁)荐进入(🏮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😊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🔉)定(🎰)位(🗺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🛋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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