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🕴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🤼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📐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🌟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💭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🆖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🆘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🔄)新药研发需求(💴)的数据(💡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㊗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🔝),为创新药(🥉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🗝)支持创新(🐍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🚺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🌋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♎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🚷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🚩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🔐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🍬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🚚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🙅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🐵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🍿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🐴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🐣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🏏)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🍠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🌵)诊疗需(🌐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🚉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🔆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🤩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♋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📞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😢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🚬)立“商业(🐃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🍍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😳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🏵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👵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🐠)药目录与医保(🚳)目录(👒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🗃)申报纳入医保(🤝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⚾)获悉,商保(🔴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💜)同的产(⛑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🧠),市场(😝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🥃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❗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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