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🦔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⛵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🐤)布。中新健(🚣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📿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🌅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🛸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🔩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🐁)规模。鼓励(🛺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🎖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😰)提(🐊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🔛)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💭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🧠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🌧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🐃)发(🏌)相关任务落(🚂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🏑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🚗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🤶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🛌)任王国(📢)栋1日在政(🚢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👤)机构(🔼)用药目录数量、(🚿)药(🏢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🏩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🍭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🍅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💮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🆓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💑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🐤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📶)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🔸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🔠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🏆)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👄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🍫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🤠)药保障体系的(🐞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🚻)明确基本医保(🛄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🍡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🌃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🍼),程序基(🦖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👍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🤨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🥀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😰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🔮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🐱)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👶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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