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🤩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📹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⛎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📔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🥋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🐍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🕊)理确定(🐪)研发方向、布局(🍋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🌟)保险(📏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🚪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🤠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🚪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🏣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🈺)。医(🚶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🔽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🈚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📭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🍵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🍹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🔼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🤳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🐋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🕡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🏘)药(😸)目录数(🥁)量、(🏹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🆚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🥑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🖋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🌫)上(🏊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🐸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📑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🏟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🖥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✴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🤾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🏘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🔑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📏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🍊)值创新药提(🌏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🍎) 黄心宇进一(🛩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🈸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🚩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🐂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🏞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🔱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🈳)是推荐(👨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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