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🐙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🍫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🍸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👁)一一给出(🥂)解决措(😃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🕛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🚓)看,文件提到要依(⛷)托(🐯)全国统一的医(💒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🥦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🔯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♌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🗄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🌆)实施创(🌆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🦀)多部门联(👃)动的支(🌾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🎮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🕥)极进(💽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⛪)》提出,鼓励医(📄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🌈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🔌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🏷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🍩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🦁)药品(🥑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👿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🔯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🐚)生事(🖊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🌻)有关(🏾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🕊)医保支付(🚪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💒)设立(🐫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🥟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🎈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🎣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🗓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🦉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😊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🍑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✌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🍷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🚥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🗼)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😎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🍰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