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🌲)若干措施(🏮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🈷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😎)措(🏀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🕍)医保数据用于创(🍖)新药研(❓)发”。具体来(🦏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🌃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🐱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👰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⬇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🅰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🚄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⏸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⏬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🛠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🏩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🤲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🏂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🧤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👠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😌)务是推动创新(🕘)药积极进(🍙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👔)点医疗机构(🔩)于药品(👫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🏾)会,根据需(🥕)要及时调整(📔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🤐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👮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🐧)不受(🕠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😟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🚞)化(🌇)基本医(📱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🌬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🌰)保目(💉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🍠)关部(🍐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😴)点是提出(✋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⚾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⬇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🤐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🦄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🎻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🎙)的药(💸)品是(🏓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👄)表示,“因(🔸)为不同的(😳)产品(🚱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🤒)界(🔴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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