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♟) 7月1日,国家医保(🍜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🎓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😖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🤞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💇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🕦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🏘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🚡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🍤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🍗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📏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🚥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🦐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🕙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😀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📒)研发(🐽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💄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📍)发国家科技(🐦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💀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🎡)物研(⛽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💒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🚙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🛸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♌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🌷)月(⛳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🈁)配备或设(😆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🤢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👗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🔳)比(🛁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🙄)药品可不(😄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👔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😍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🎺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👑),按程序将符(🏐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🔵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🛺)出设立“商业(🌒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📍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🔝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🙈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✴)保(💴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📉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🔱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😼)进一(🚣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👱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🍸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🔊)为,市场的(🌜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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