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🐐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🥛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🔈)境——“研发难(🏍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🌓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😠)疾病(🕛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🗝)析,开发适配创(🥞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🏾)医药企业、科研(❗)院所、医疗机(🌔)构等合理(🐻)确定研发(🐙)方向、(🤯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👫)健康保险扩(🚣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🙊)过(✏)创新(🍇)药投资(🏵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🎻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💮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😌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🤬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🍒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🍇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🥧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🦅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😇)药也常卡在医(🐔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💣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😨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🚓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😨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👅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💳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⚓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🍁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🏀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🏊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🔟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👏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🍃)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🐝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🏥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🍂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🤩)用(🌛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💴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🎩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🍉)值创新药(🚼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⛄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🕛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🍖)保,并不是(⛑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💨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🕎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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