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🕌)1日,国(🈯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🈵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📳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🤰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🎉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🥎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🆕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🤘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🔨)布(🚴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🛁)提出(✌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👼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😫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🈳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🏒)推(📘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🤤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🎊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🎻)项,聚(🤐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🕶)务落地实施(🧔)并完善多(😺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🌱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🎛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🥑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🔀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😎)要及时调整(🎤)药品配备或(🥧)设立临时采购(🤳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🚖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🕸),不得以医疗机(🐍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🥦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🎀)保药品(🛷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🌝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📎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👺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🖱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👍)价值大、患者(😵)获益显(⛺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👭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🏗)是健全多层次(🚤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🕠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💏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👀)目录、商(👌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🆎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🚳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⬆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🧘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🌌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🤹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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