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⏰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🈶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🍓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🏂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♒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💹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🙌)资金方面,文(😘)件(🚦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😍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✏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🎿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🥊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🥁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🌑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📔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📬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❓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🏵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🥖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🚩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😗)《若干措(📜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🎻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🏐)备使用(🎃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🐖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😷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😸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👪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🐥)品目录”(以下(🤫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💲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🚾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😑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💍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🌙)层(🌭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🚂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🎏)自主申报(💊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🏂)创新药(📳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🍑)。” (🥝) 中新(🎧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🏋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👇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🎃)边(🕚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🐮)且价格应该也是(⛅)协商价(⤴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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