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📃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🍟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🌴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😯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🐜)托全国统一的(👏)医保(🔺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🔨)配创新药研发需(🔶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📈)构等合理确(🤧)定研(🛢)发方向、布局研(🐂)发管线,提升(🌊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🔂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🌁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💐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🔑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📏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🤾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🔣)技重大专(🦄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🐷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⛴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🐡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🐽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🐇)》提出(💳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🏘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🎁)需求(⭕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📹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🎟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♿)格的限制)。 (📡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🌺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🔮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🤠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🚫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🏍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🚵)发布会现场,国(🕑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😫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👯)障体系的第(😬)一步(✴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🚓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🛶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😐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✈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🛂)获(🎶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🕳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🕯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⛱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🎢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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