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✈)到,对于业界关(🍗)心的创新药企(👍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📬)付难”,文件(💏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⌚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🕙)数(🐗)据归集和(🕕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✴)数(🔍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🈵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🛃)提出,鼓(👌)励商业健康保(❄)险扩大(🐎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🌃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🚯)种方式,为创(〰)新药(🌥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🕟)本。 (🍇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⏳)导(🤥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🔫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🚧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💬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🐲)局医保中(🔡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🐆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😟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🎙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💍)保目(💶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👛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🌩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🕹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🔎)生事件等特(💠)殊(🆙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🤯),可商有关(🏓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📮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🛅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🚯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🏜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⬜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🐂)目录(🥂)是健全多(🛢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👆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🏇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🏚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🔣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🎀) 中(❄)新健康记(😟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〰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⚪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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