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🤬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🏀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📎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🚽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🎳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🐷)、(🏷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🍁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👔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🔲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💏)育支持(🦊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🎴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💙)监管部门受(🥠)理的创(🏑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♋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♋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💼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🧘)大(🛰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📕)务落(🗞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🏖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🗨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🛤)解读发布(🖕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⏰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📸)定点(👺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👮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🌴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🐛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🖍)(即同一通(🙊)用名(💋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🌍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💐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🥑)生事件等(🏜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🤲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🚐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🏊),国家医保局(🗾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🔉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🥋)保承受(🏦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😘)基本一致,企业(🔙)可以自主申(🎫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💜)发(📱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😨)中的药(👌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⛓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💺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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