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🌌)家医保局(🙌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🧝)展的若干措(⛰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🔬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🏕)一的医保(🐛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🗑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🌚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🚜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❕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♏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🧠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📎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🕺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⛪)申请医保部门(🥌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💪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❣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🎽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🍺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📂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👳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🍦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👈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💖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🙂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🎻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🐲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🤰)名药品只能(🎾)有两(✊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🗑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💝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🕷)等特殊(🐹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🌰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🛤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🌓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🚅)服务管理司司长(🌓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🤬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😷)确基(📏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🆖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👲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☔)或同时申报(🌪)两者。” (📡) 中新健康记(🦁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♎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🔊)保(🀄)局相关负责人(🍎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📲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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